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設置辦法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112.07.17)
- 業務內容
本委員會為策畫與推動本校性別平等相關業務,應:
(一)由本委員會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由教務處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三)由學務處規劃或辦理學生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及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及社區教育與社會教育。
(四)由人事室規劃或辦理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五)由總務處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六)由本委員會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七)由秘書室協調辦理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 實施計畫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106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暨宣導實施計畫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107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暨宣導實施計畫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108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暨宣導實施計畫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109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暨宣導實施計畫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110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暨宣導實施計畫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 111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暨宣導實施計畫